温哥华空置税细则出台,每户均须申报
了解房屋空置税
“房屋空置税”旨在使空置和未充分利用的房屋可供在温哥华生活和工作的人士租住。
大部分物业都无需缴纳房屋空置税,其中包括:
• 在该年度的至少六个月被注册业主、其家人或朋友用作主要居所的房屋;
• 在该年度的至少六个月被租用,且每次的租期为连续 30 天或以上的房屋;或者,
• 符合八项豁免情况其中之一的房屋。
被认为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是空置的住宅物业,将须缴纳物业估值的 1% 作为税赋。
您的物业会被征税吗?
房屋空置税(EHT)适用于并非主要居所、未租出至少六个为期 30 天的时段或不符合豁免条件的第 1 类住宅物业。
要确定某物业是否须缴纳 EHT,可使用网站 vancouver.ca/eht-questionnaire 上的互动工具,或回答以下问题。